2021年化学与药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

发布者: 王科 发布时间: 2021-05-25 浏览次数: 754


根据教育部、广西教育厅和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对2021年化学与药学学院化学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安排及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招生工作领导及监察小组机构

(一)学院成立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组织实施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1)组建专业复试小组(不少于5人),拟定复试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2)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政策、纪律教育。

(二)学院成立招生监察小组,对复试工作开展全程监督:

(1)监督复试考评及建档管理工作;

(2)监督录取信息公示、接待咨询及考生申诉活动;

(3)监督新生入校资格复查工作。

二、复试安排及内容

(一)复试考核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开展。复试小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复试全程录音录像,评分记录和考生作答情况在复试结束后交研究生院集中统一保管。

(二)复试安排

(1)2021年5月26日:中午12:00点前,填写附件1《化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并与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学生证(应届生提供)、英语四六级证书扫描件或照片、复试缴费记录截图及已发表科研论文全文PDF电子版一起发送到指定邮箱(hyxyyjs@mailbox.gxnu.edu.cn)以供审核。邮件以“报考专业博士考生+姓名”命名(如“有机化学博士考生张三”)。

(2)报到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7日:下午15:00-17:30于化学楼学院大厅报到;5月27日:晚上19:30-20:00于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号楼310,汇报PPT拷入电脑,并通知面试顺序。

(3)复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5月28日:上午8:30-12:00,于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1号楼310依次面试。

(三)考生在报到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往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硕士应届生提交本科毕业证和学位证、硕士学生证原件及其复印件(或提供所在单位的学籍/在读证明)。

(2)居民身份证。

(3)报考类别为“定向就业”的在职考生必须提供在职单位出具的同意考生不少于3年全日制脱产学习的相关材料。如考生不能进行全日制脱产学习,则不符合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报考要求(详见《广西师范大学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相关要求)。

(4)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清单(含作者、论文题目、期刊名称、发表日期、期卷页码)及相应的论文电子版。

(5)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如未通过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请注明。

(6)复试缴费记录。缴纳复试费:扫描我校财务处二维码交纳复试考试费(具体通知见附件2),交费标准:180元/生。复试费一旦缴纳,不再退还。

(四)复试材料审核

我院将依据考生提供的材料审查报考资格。逾期未提交报到材料者,视为放弃复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准参加复试。对于任何阶段被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等情况,以及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一)学术水平考查

通过现场面试的形式考查考生英语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包括考外语水平测试、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成果与工作计划汇报、考官问答三个环节。其中:

(1)外语水平测试:2分钟的英文自我介绍及四六级通过情况介绍。

(2)个人基本情况及科研成果与工作计划:使用PPT介绍,PPT汇报时间不超过6分钟,汇报后由专家进行提问。PPT汇报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外语水平);研究工作汇报(学术成果汇总、并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进行汇报);科研计划汇报(从关键科学问题、选题依据、研究目标、研究思路、创新性等方面详细阐述本人在博士期间拟开展的科研计划)。

注意:考生先英语自我介绍,然后进行PPT汇报;在PPT内容及汇报过程中,考生务必隐去硕士阶段导师及拟报考导师信息,否则将取消复试成绩;考生可准备必要的纸和空白笔记录问题。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对于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三)复试成绩核算

(1)复试(面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分别从外语水平、科研基础、科研工作计划、现场综合表现等四个方面进行评分。上述四个方面分占20分、30分、40分、1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以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办法

(一)我院将在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专业水平、身心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二)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综合成绩为考生初试成绩与考生复试成绩按权重折算后相加之和,计算办法如下:

(三)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排定录取名次、不予录取。

(四)同一位导师有多名考生进入复试,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

五、注意事项

现场考核防疫要求: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学校防疫要求,来自中风险及以上地区(以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布的疫情风险等级查询为准http://bmfw.www.gov.cn/yqfxdjcx/index.html)的考生须于抵达桂林前3天内在当地进行一次核酸检测,结果合格者在考试前2天到桂林,并在有资质检测的医院进行第二次核酸检测,两次结果正常者方可入校。其他考生须出示健康码,显示为绿码方可入校,下同。若为已治愈未满14天的病例,或者不排除传染可能的发热患者,须经当地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医疗机构、教育行政部门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依据评估结果综合研判是否同意参加考试。现场考核期间需做好佩戴口罩、准备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措施,并注意保持个人安全防疫距离。请各位考生从学校南门进校,如有情况请和学院研究生办公室穆老师联系。

六、联系办法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50057;邮箱:hyxyyjs@mailbox.gxnu.edu.cn;      

联系人:穆老师

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联系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七、本细则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 化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考生基本情况.xlsx

附件2 关于开通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费业务收费项的通知.pdf 


                                                化学与药学学院

                                                        2021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