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细则

发布者: 杨分成 发布时间: 2021-01-22 浏览次数: 1463

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以及《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进博士生招生制度改革,积极探索适合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方式和选拔内容,提高博士生生源质量,我院2021年博士生招生在保留公开招考、新增硕博连读形式的同时,继续施行申请考核制招生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总则

 1.招生学科:化学。

 2.招收导师:学院所有具备招生资格且当年具有招生指标的博士生导师;每位博导所招收的申请考核制的博士生人数不得超过其当年博士招生指标数。

 3.招生组织与原则

 (1)设立不少于5人的招生工作小组,由院长、协助院长分管的院长助理、学院学位委员会成员及博士生导师代表等组成,由学院学位委员会主任任组长,总体部署、组织实施本单位招收博士生的“申请-考核”工作。

 (2)招生原则:宁缺勿滥;申请人应以全脱产形式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须符合广西师范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见2021年招生简章),并由两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专家(具有正高职称)推荐,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者硕士阶段课程成绩优良,专业基础扎实,具有较突出的科研能力和培养潜质。

 2.申请者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条件之一:(1)通过国家六级(六级成绩达到425分)或国家四级优秀(四级成绩达到550分);(2)雅思(IELTS)≥6.0;(3)托福(TOEFL)≥90,GMAT、GRE可参照此标准,其他语种不考虑;(4)在英语国家或地区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5)本人在相关的SCI期刊上以第一作者、或导师第一本人第二作者,发表不少于1篇英文研究论文。

 3.申请者在本科或硕士阶段具有相关的专业学习背景,作为第一作者发表SCI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对于应届毕业生,上述成果中,导师第一作者、申请人第二作者同等有效。

 三、申请材料

 1.通过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的《报考广西师范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2.两位报考学科或行业内(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模板在网报系统下载)。

 3.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决议书(已获硕士学位者提供此项材料,从本人档案材料中复印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4.本科、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且必须在入学时补交硕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审验原件)。

 5.申请者的身份证复印件。

 6.公开发表的代表性论文、专著、专利授权书、科研获奖证书、校级及以上竞赛获奖证书复印件,主持或参加重大科研项目的证明材料,学术论文收录证明材料,以及其它可以体现申请者学术水平和科研能力的支撑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7.获得境外学位的考生,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的复印件。

 8.近期免冠正面小一寸彩色证件照一张,背面请注明考生姓名和网报编号。

 上述材料中属复印件的,申请者在通过学院资格审核后,在考核阶段须核查原件。

 四、申请考核程序

 1.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具体见学校公告。考生登录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网(http://www.yz.gxnu.edu.cn/),按网上通知要求报名。

 2.送交报名材料及缴交报名费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必须将报名材料寄送至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查,报名材料现场提交受理时间为报名阶段的工作日(工作日8:30—17:00),其他时间不受理现场提交报名材料。外地考生可以通过邮寄报名材料方式报考。报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网上报名结束后后一周内(以寄送邮戳为准)。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后一周内,按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布的方式缴纳报名费。

 3.学院资格审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集中审核、评价申请者材料。

 (2)接收符合资格申请者材料后,报考导师对其专业知识、科研能力、思想品德等作出综合意见,形成《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报考导师意见》,提交招生工作小组。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须给出各申请者的评审意见及综合排名。

 (3)招生工作小组非报考导师成员对申请者进行综合审查、评价,做出结论(A、直接通过;B、需参加公开招考统一考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材料评审登记表》。

 (4)报考导师及其他评审专家意见汇总、排名,现场确定入围考核名单,填写《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审核通过汇总表》,小组负责人签字后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批。应届硕士毕业生、往届硕士毕业生分类审查、评价。

 4.学院专业考核

 (1)学院招生工作小组对入围申请者进行考核,若考核时少于5位成员参加,考核结果视为无效,必须重新组织。考核组设秘书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和录音录像等工作。

 (2)考核针对申请者的思想政治、心理健康、科技素养和基础理论知识、科研潜质、创新意识和能力、外语水平等进行考核。每位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PPT向考核小组汇报,专家提问约10分钟,PPT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包括本人的学习工作经历、学术成果汇总);研究工作汇报(可结合硕士期间的研究内容或自选以前从事过的研究项目);科研计划汇报,即对本人已提交的科研计划书进行汇报,并作必要阐述。

 考核专家在所分发的计分表中对考生进行评分。思想政治考核结果不作量化,不计入考核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通过。

 面试考核过程要进行详细记录和全程录音。

 (3)考核结束后学院及时公示考核结果,同时将申请材料、笔试试卷、面试记录及录音等材料密封后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留存。


 五、录取

 1.学院根据专业考核成绩综合排名、招生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校研究生招生办公,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应届硕士毕业生、往届硕士毕业生分类排名。

 2.同一位导师有多名申请者进入考核阶段时,如导师因招生指标受限,无法接收且同意调剂的,申请者可在同一学科或专业内调剂录取。未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申请考核制考生不得调剂到非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

 3.未能通过申请考核的应试者,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仍可报名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博士生入学考试。

 4.申请考核过程中如发现申请者有提交虚假材料、应届毕业生在学校规定入学报到时间无法获得硕士学位、作弊及其他违纪行为,将取消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后果由申请者本人承担。

 5.申请考核制方式的招生指标占用学院(导师)当年博士招生计划。


 六、其他

 1.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纪监办公室全程负责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过程的巡视和监督工作。申请者如对录取结果有异议,可于招生年度当年向学院、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监办公室反映情况,逾期不予受理。

 2.本细则由化学与药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若今后教育部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改革文件、学校颁布新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文件,以新的文件精神为准。

 七、联系方式

 1.广西师范大学化学与药学学院

 地址:桂林市育才路15号,广西师范大学育才校区,邮编:541004

 联系人:穆晓梅,Email: hyxyyjs@mailbox.gxnu.edu.cn

 联系电话:0773-5850057

 2.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773-5833630、5838221

 3.广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督查电话:0773-5850252

 4.广西师范大学纪监电话:0773-3696677